——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结果公告(四)
【县委常委会“两方案一计划”整改内容】
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内容(共19项)
1.强化理论武装。
牵头领导:李智勇;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肖晓、康健;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
3.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牵头领导:丁杏花、肖晓、蔡勋、余启利;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社区党工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牵头领导:丁杏花、肖晓、康健;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
5.改进文风会风。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6.改进调查研究工作。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肖晓;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7.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体系。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办、统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8.清理检查考核评比活动。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统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9.健全工作督查落实机制。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10.改进联系和服务群众方式。
牵头领导:丁杏花、肖晓;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1.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编委办(审改办)、县双优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12.建立完善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贾先华、余启利;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13.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牵头领导:肖晓;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4.完善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机制。
牵头领导:肖晓、康健;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5.整顿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牵头领导: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
16.严格行政执法监管,规范窗口和服务行业管理。
牵头领导: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纪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双优”办。
17.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牵头领导: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纪委、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8.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牵头领导: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
19.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管理。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办、县纪委。
二、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内容(共40项)
1.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2.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双优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3.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4.开展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办、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5.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6.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统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7.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①开展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葛友良、邹俊明、罗海水、陈建平;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城建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②开展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顾永江、邬明香;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③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黄彩鹏;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罗海水;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⑤开展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黄彩鹏;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⑥开展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李智勇、钟存发;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⑦开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李智勇、钟存发;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8.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机关工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9.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邹俊明、康健、邬明香;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委、县委农工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0.开展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1.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2.开展“会所中的歪风”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康健;
责任单位: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3.开展培训中心腐败浪费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肖晓、康健;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4.开展奢华浪费建设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康健;
责任单位: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5.开展“裸官”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肖晓;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6.开展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肖晓、康健;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7.开展“吃空饷”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人保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8.开展公职人员收“红包”及购物卡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康健;
责任单位: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9.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贾先华、康健、余启利;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0.开展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丁杏花、肖晓;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21.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肖晓、康健;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22.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项清理。
牵头领导: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审改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23.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集中排查和综合治理。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余启利;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24.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的专项检查和治理。
牵头领导:肖晓;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25.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发改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26.开展乡镇和村(社区)负担过重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27.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顾永江、肖晓、蔡勋;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农组办、县委农工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28.开展“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纪委、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29.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贾先华、肖晓、康健、余启利;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0.开展“为官不为”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肖晓、康健;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31.开展超编进人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邹俊明、肖晓;
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委组织部、县人保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2.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肖晓;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3.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肖晓;
责任单位:县委农组办、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完成。
34.开展农村“三资”管理方面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顾永江、邹俊明、康健、邬明香;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农工部、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35.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顾永江、邬明香;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6.开展农村违章建房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葛友良、罗海水、陈建平;
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7.开展机关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康健;
责任单位: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38.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罗海水;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文明办、县林业局、社区管委会、冯川镇、赤岸镇;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9.开展城乡低保审批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蔡勋;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社区党工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40.开展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邹俊明、贾先华、蔡勋、康健、罗海水、陈建平、黄彩鹏;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公路分局、县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制度建设内容(共10项)
1.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健全重要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完善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牵头领导:丁杏花、肖晓、康健;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4.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5.完善县领导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挂点帮扶基层单位制度
牵头领导:肖晓;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6.完善县领导下基层调研制度
牵头领导:丁杏花;
责任单位:县委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7.制定乡镇科学发展差异化考核体系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办、县统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8.完善开会发文管理细则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9.完善公务接待管理细则
牵头领导:丁杏花、邹俊明;
责任单位:县接待办、县委办、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10.完善优化发展环境制度
牵头领导:邹俊明、康健;
责任单位:县“双优办”、县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