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8 20:59:23  字体:[ ]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420186 8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60000201806040020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奉新县赤岸镇赤岸村邹家组奉新鼎耀鼎陶瓷有限公司排放黄色污水,污染农田和生活用水,公司设备和大货车来往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诉求:要求搬迁

    奉新县

    工业企业污染

    201865中午,调查组工作人员赶往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噪音监测等方式进行了核查,经查,该公司当时正在试生产,所有工序正在运行,环保局工作人员在该厂厂门口和靠近居民一侧的西北面围墙外一米处测得的等效噪音值分别为66.8db62.1db,超过了环评要求的《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排放标准》二类标准限值。同时该厂生产废水流入应急池后通过管道溢出至一旁的厂内池塘中。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属实

    1.责令停止试生产,限期拆除违反法律规定设置的排污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和新修订的《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拟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公司对应急池进行扩容,确保废水不流入外环境。2.限期完善噪音污染防治措施。3.将原材料堆放厂房内。1.目前该公司已经停产,拆除了应急池与池塘相连的管道,并对池壁进行了加高。2.正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3.已将厂内堆放的原材料钾长石矿移入厂房中。

    2

    D360000201806040039

    投诉人反映:赤田镇石湖村吴昌茂养猪场离我们村庄只有100米左右,污染严重无法生活。反映了多次总是踢皮球,到现在还没解决,现在还在挖山,不知道要做什么用。猪场属于禁养区,一直拖到至今仍没拆除。投诉人强烈要求拆除。

    奉新县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该猪场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将处理未达标的污水排放到了石湖组的水渠中,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

    属实

    责令该场封堵排污口,清理塘内漂浮枯叶,减少存栏量,立即处理肥猪,并在201874日前完成退养关闭并拆除。

    3

    D360000201806040044

    投诉人反映赤田镇石湖村内一两百米的山上禁养区内有一养猪场,未批先建,污水污染地下水。投诉人诉求要求关停。

    奉新县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该猪场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将处理未达标的污水排放到了石湖组的水渠中,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

    属实

    责令该场封堵排污口,清理塘内漂浮枯叶,减少存栏量,立即处理肥猪,并在201874日前完成退养关闭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