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溪乡兰田秀美乡村采取EPC模式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奉新招字[2018]第37号
奉交登字GC2018116A
澡溪乡兰田秀美乡村采取EPC模式进行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澡溪乡人民政府。项目已经奉发改发【2018】101号批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澡溪乡兰田秀美乡村采取EPC模式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奉新县澡溪乡兰田村
2、建设内容:见附件1
3、招标范围:澡溪乡兰田秀美乡村采取EPC模式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及综合施工。详细建设内容见附件1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03.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7、计划工期:120天,预计2018年7月开工至2018年11月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2.1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城乡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条件: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国家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注册建造师;
2.3、施工单位其他人员:施工员(土建专业)、质检员(土建专业)、安全员(C证)、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岗位证书,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外埠来赣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必须提供相关的进赣手续。
5.1、设计单位须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施工单位须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投标人或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开标前36个月内的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
7、其他要求:
7.1投标时拟派相关人员须与报名所提供人员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3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须由投标单位或其所属联合体单位直接缴纳;
7.4本项目严禁挂靠,如发现有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7.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
7.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本项目开标前36个月内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承诺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
7.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所提供的材料无伪造承诺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
7.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凭证(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9.规划方案要求:
综合施工工程由中标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并提请秀美乡村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复。
设计要求:设计以绿色建筑标准设计。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施工资质证书提供彩色打印件即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招标文件获取:2018年 6月29日至2018年 7 月20 日止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本项目公告下自行下载。
六、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新县检察院斜对面)
2、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7月2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七、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mobile.28365-365.com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澡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澡溪乡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52795361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奉新县滨河东路278号第二层(建设局附属楼)
联系人:彭梦
联系电话:0795-4625789、17307952324
联系邮箱:504229154@qq.com
监督机构:奉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机构联系方式:0795-4614866